(新山25日讯)柔州警方本月初在新山市区一间娱乐场所展开取缔行动,6名公务员因涉及毒品而遭到逮捕,包括一名曹长,今日被控滥用毒品罪名,惟被告否认有罪,获推事批准以2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展延至10月5日过堂。
被告弗兰基(43岁)身穿黑色夹克及牛仔裤,头戴鸭舌帽,戴上墨镜,在两名男子陪同下,今日上午约9时45分前来新山推事庭面控。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本月6日,上午10时55分许,在新山南警区肃毒组毒品尿检不过关,被发现滥用克他命,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滥用毒品),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5条文下被判刑。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判处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两年。
被告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主控官陈俊耀副检察司建议推事将被告的保释金定为8000令吉。
被告代表律师蔡学捷代表被告求情,指被告目前需要养育4名子女,最小的孩子仅有10个月大,希望推事能降低保释金。
承审推事莎丽妮最终允许被告以2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谕令此案展延至10月5日过堂。
据了解,本月6日,凌晨1时30分,柔州警方在新山市区一间娱乐场所展开取缔行动,逮捕68人,有6名公务员涉及毒品案,包括被告弗兰基,另有3人已在8月15日被提控上新山推事庭。
据柔州总警长拿督阿育甘早前透露,3名先前被提控的警务人员,包括2名分别29岁和31名的警长,以及一名32岁的警员。3人是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下被提控,唯3人皆不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