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22日讯)台湾一名谢姓男子在基隆市搭乘德士时持刀抢得司机7406元(约1122令吉)后,驾驶德士逃逸。不料,谢男仅仅只花掉其中105元(约16令吉)后落网,最终被法官判处7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
据中央社报导,基隆地院判决书指出,谢男3月29日晚上近7时在基隆市拦下吴姓男子所驾驶的德士,佯称要到六堵工业区。当德士行经暗处时,谢男从驾驶座后方持折叠刀抵住吴男颈部,喝令吴男交出财物,再以预藏的胶带捆绑吴男双手,胁迫吴男下车后开车离去。
谢男成功抢得司机身上的新台币7406元(约1122令吉)、提款卡和油卡。谢男随后将德士开到宜兰县礁溪乡一带,并在该处花了105元(约16令吉)购买香烟和饮料后继续开车逃逸。
警方接获投报后,于当天晚上9时30分许,循线在头城镇滨海路5段拦下德士逮捕谢男,以及剩馀的7301元(约1106令吉)。
谢男在法院审理时坦承犯行,辩护人为其辩称,谢男因身体状况不佳,经济困窘,才会铤而走险犯案。此案造成的损害非重,若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实属情轻法重,并请求法官依刑法规定酌减刑责。
尽管如此,法官认为,谢男预谋携带凶器对不特定的德士司机犯案,加上所劫金额庞大,该举对社会治安造成影响甚钜,且犯罪原因、环境及背景并无特别值得悯恕之处,没有援引刑法规定减刑的可能。法官最终依携带凶器强盗罪,判处谢男7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