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南19日讯)34岁华男住家藏有逾百万令吉走私烟,被告今日被控上庭时不认罪,案展至8月19日过堂。
被告何春冠(译音)于周一早上在妻子的陪同下,前往爪夷推事庭面控。
被告被控于今年1月7日上午11时,在新邦安拔一间住宅单位藏有177万条各类品牌香烟,总值118万2480令吉,当时被告无法向前往取缔的武吉安曼特别行动组及特别情报侦查组出示这批香烟的合法入口文件。
警方援引1967年关税法令135(1)(d)条文起诉,一旦罪成,将面对罚款不少于私烟10倍价值或10万令吉(或以较高者为准),及不超过20倍价值或50万令吉(以较高者为准),或监禁6个月及最高不超5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推事阿嘉娜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将此案定于8月19日过堂。
被告代表律师为再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