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13岁唐氏综合症女孩遭虐待案,警方证实再以蓄意伤人及刑事恐吓罪名,逮捕非政府福利中心的女负责人助查案件。
武吉安曼警察总部性罪案、虐待儿童及家庭暴力调查组(D11)主任西蒂甘霞助理总监是在接受《大都会日报》询问时,证实现年29岁的女子是在昨早10时30分被捕。
“警方在接获针对她的几项投报,并传召她到吉隆坡警察总部录供后,当场将其逮捕。”
她指出,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第323(蓄意伤人)及第506(刑事恐吓)条文,针对事件开启新一份调查档案,并在今早将嫌犯带往隆市法庭申请延扣。
“民众需明白,警方在展开调查时需考虑许多法律上的问题,包括涉案各造的法律权益及个人安全。”
对此,西蒂甘霞亦呼吁民众给予警方调查小组信心,以让小组能履行职务。
13岁的唐氏综合症女孩是在日前被揭发,遭非政府福利中心人员施虐,包括被绑起后用热水烫伤。
医生在为受害者进行检查后,发现受害者的胸部、手部、颈项和大腿都有被烧伤的痕迹,证实受害者烧伤的伤口受到感染,全身更有多处旧伤疤。
警方在事后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逮捕巫裔女负责人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