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5日讯) 柔州8宗非法私藏和贩卖烟花炮竹的案件完成提控程序,获法庭批准销毁,柔州警方将用5天时间销毁总值202万令吉的烟花炮竹。
柔佛总警长拿督阿育甘透露,销毁工作从本月23日至28日,在昔加末峇都安南空旷地点进行。
他指出,这些烟花炮竹是去年至今年2月,8起案件所充公的物品,随著警方完成调查报告及提控程序,并获得法庭批准销毁案件中的烟花炮竹。
“当中有5起是属于新山北警区的案件,烟花炮竹总值160万令吉。一起属于依斯干达公主城警区的案件,烟花炮竹价值39万4800令吉;两起属于居銮警区的案件,烟花炮竹价值3万令吉。”
阿育甘今日发表文告,发布上述销毁烟花炮竹工作。
他说,这些案件在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条文和第74条文下进行调查。警方共逮捕10人,包括9名华裔男子和1名巫裔男子,年龄介于27岁至5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