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2日讯) 4名来自森州关税局的执法官员试图私自将两个装有走私烟且已被充公的货柜运走,今日在新山地庭面对两项控状,4人皆不认罪,法官允准4人以每人1万4000令吉及一位担保人保释候审,案件在6月20日过堂。
尽管4人是面对两项控状,但都只是涉及同一宗案件的两个不同货柜,然而由于法庭出现技术问题,使到4名被告在两个法庭面控。
根据控状,第一被告莫哈末法依祖(33岁)、第二被告纳兹里尔(41岁)、第三被告莫哈末扎勿安(42岁)及第四被告莫哈末纳吉(34岁),被控于去年11月18日凌晨2时41分在柔佛州巴西古当港口,私自将被关税局充公的货柜运走。
4人的行为已抵触1967年关税局法令136(b)条文,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136(i)条文下被判刑,并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一旦被定罪,将面对监禁不超过5年或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4名被告聆听完控状后,否认有罪,主控官凯鲁丁尼占建议4人的保释金额为每人1万令吉。
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哈密兹代表被告向法官申请,将此案带到推事庭审理,并在求情时表示,4人皆有妻小及父母要照顾,因此恳请法官降低保释金至每人5000令吉。
承审法官诺希山耶谷以地庭也有权审理推事庭案件为由,驳回被告代表律师将此案带往推事庭审理的申请,最终批准每人以7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下保释候审。
而审理另一控状的法官拿督阿末嘉玛阿里芬也同样批准4名被告每人7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下保释候审。
为此,4名被告的保释金总计为每人1万4000令吉,案件将在6月20日过堂并共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