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9日讯) 一对年轻夫妇申诉,去年10月杪出生的儿子在陪月中心接受看顾时,不慎遭烫伤背部和臀部,虽然事后与陪月中心达成分期赔偿和解的约定,并签署保密协议,但对方未能按时支付赔偿金,今日促请陪月中心负责人出面,与他们寻求解决方案!
上述意外是去年11月21日,在新山一间陪月中心发生。受伤男婴去年10月杪出生,事发时还不到一个月大。
男婴母亲陈欣萍(26岁,家庭主妇)披露,事发当天中午12时,她前往该陪月中心,并将儿子交由保姆看顾,随后自己就上楼休息,儿子在该陪月中心楼下的婴儿房接受看顾。当时陪月中心共有3名看护执勤。
她表示,到了下午5时,她接获该陪月中心看护通知,指儿子的背部起了水泡,随即下楼到婴儿房查看,发现儿子的背部呈红,还有脱皮迹象,著急之下立刻联络丈夫,并带儿子前往专科医院接受治疗。
陈欣萍今午在丈夫翁彦豪(30岁,材料估价师)、马华巴西古当区会公共服务与投诉局主任林道祥的陪同下,召开新闻发布会,叙述事发经过。出席者尚有该区会公共服务与投诉局协调员洪敦集和李韦良。
陈欣萍说,儿子背部和臀部遭热水烫伤,一些部位呈二级烫伤。她当时曾询问陪月中心看护事发经过,但他们表示不知情。
她指出,基于自我保护和接受院方的建议,她在当晚8时57分前往拉庆警局报案,以避免陪月中心删除闭路电视记录。
她透露,当晚10时,她在警方的陪同下回到陪月中心,根据警方向陪月中心的看护录取口供,儿子是在当天下午3时洗澡时,被热水烫伤。
“儿子当天下午3时就被烫到,但是他们到了傍晚5时才告诉我!我第一次遇上这样的事情,感到很难过,也不知如何是好。”
陈欣萍说,当时陪月中心负责人的助理已从吉隆坡远来了解情况,基于院方态度诚恳,决定与对方和解,并达成分期赔偿和解的约定。
她透露,根据双方签署的保密合约协议,陪月中心每个月赔偿3000令吉,为期12个月,并将月子中心配套退款,全数承担男婴所有的医药费,赔偿金额总计4万5000令吉。
她续说,陪月中心去年12月开始支付退款和赔偿金,到了今年2月就没有再给赔偿金,他们连续数次联络该陪月中心的负责人,却得不到回应。
“我们上周期向马华巴西古当区会公共服务与投诉局寻求援助,事后已收到陪月中心1至3月的赔偿金。”
陈欣萍表示,他们希望陪月中心负责人能从吉隆坡南下新山,与他们会面商谈,但对方至今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她也说,根据她浏览社交媒体得知一些民众对于该陪月中心的不满,要求陪月中心退款。
呼吁警方展开调查
马华巴西古当区会公共服务与投诉局主任林道祥透露,他曾联络遭投诉的陪月中心负责人,希望能与对方会面,了解没有继续缴付赔偿金的原因,但一直得不到对方回应。
“我最后一次与他通话是在上周五(本月16日),对方却表示因为疫情关系,无法安排下来新山,完全没有想要解决的意愿,让我不能接受。”
他呼吁,警方对此进一步展开调查,同时希望新山市政局、妇女部和其他官方单位对此事加以关注,并拟定法令对陪月中心加强管制。
他说,该区会不排除或将对此案采取法律行动,并呼吁遭受相同遭遇的民众勇敢站出来投报。
负责人:已提前交代延迟汇款
遭投诉未按时支付赔偿金的陪月中心负责人解释,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导致生意欠佳,他也已提前交代延迟汇款的事宜,因此对于上述指控,他将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陪月中心负责人接受电访时回应,基于疫情肆虐,加上跨州受限,因此无法从吉隆坡远下新山,他尝试寻求陪月中心经理帮助,透过电话联系事主夫妇沟通,但事主夫妇并不愿意,一直要他南下新山会谈,让他感到无奈。
他表示,事情发生后,陪月中心已在第一时间安排专科医生为男婴进行治疗,当时也有看护陪伴男婴和事主一起到医院,以确保男婴受到妥善的照顾。
“当时陪月中心经理也有前往新山向事主夫妇了解情况,我也在去年11月22日南下新山。男婴当时经过住院4天治疗,情况并无大碍,但为了安全起见,我们也要求医生观察男婴情况多一两天。”
他强调,孩子的健康安全最为重要,陪月中心除了每天向事主夫妇汇报男婴的健康情况,也向他们推荐儿科专科医生为男婴复诊,并承担所有医药费。
他说,基于疫情影响陪月中心生意,他们已向事主夫妇交代将延迟汇款的事宜,事主夫妇也表示谅解。
“陪月中心至今已支付了两万5000令吉给事主,之后也将支付馀下的两万令吉。”
他希望,此事能得以和平解决,但也会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