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8日讯) 涉及云尊集团创办人拿督斯里廖顺喜和该集团犯罪,包括前者两名拿督级胞弟在内的16人,在今早于两项与犯罪集团有关的罪名下面控,惟廖顺喜及其伴侣因迄今仍未落网,而缺席提控。
包括廖顺喜两名胞弟在内,共计9男5女的14人,是在今早7时30分,被柔佛警方押解至八打灵再也法院面控。
出庭被告分别为拿督廖伟劲(28岁)、拿督廖伟伦(30岁)、拿督斯里林金明(55岁)、李汉杰(43岁)、李进安(33岁)、拿督李进荣(41岁)、李英志(42岁)、陈志程(33岁)、拿督罗秀清(49岁)、林涵莉(31岁)、蒋雪(中国籍女郎)、古欣琼(中国籍女郎),及中国籍王于俊和黄蕾夫妇。(人名皆为译音)
至于缺席被告则为廖顺喜,及其中国籍伴侣钮浙(译音)。
根据控状,有15名被告被指在2017年1月1日及2021年3月22日期间,于蒲种SetiaWalk一带成为犯罪组织“尼基党”(Geng NICKY)成员,因此抵触刑事法典130V(1)条文(被认定为有组织的犯罪集团成员);至于剩馀一名被告林金明,则在同法令第130W(协助有组织犯罪集团)条文下被控。
在刑事法典130V(1)条文下罪成,被告将面对监禁不少于5年或不超过20年;至于在同法令第130W条文下罪成,将被判处最高10年监禁。
在通译员以中文读出控状后,出庭被告表示明白,但基于案件将转交由高庭审理,因此未记录被告认罪与否。
主控官卡玛巴哈英副检察司在法庭上向法官嘉玛鲁丁申请通缉令追缉在逃的廖顺喜夫妇之馀,亦援引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 )第13条文,指所有被告不得保释外出。
惟由至少5人组成的代表律师团对此辩道,有关条文已在2019年11月29日由隆市高庭裁定违宪,并列出理由指部分被告拥有健康问题及未有犯罪前科,及承诺出席审讯,因此吁请法官批准被告保释外出。
对此,卡玛巴哈英副检察司则一一反驳,指当中数名中国籍被告未持有护照,亦或持护照但逾期逗留,至于其他拥有健康问题的被告,则无法出示最新医疗报告,因此理由并不应该被成立。
法官嘉玛鲁丁经考量后,认为辩方律师理由不足,因此驳回所有被告的保释申请,并择定此案于4月22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