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1日讯)大马海事执法机构执法组副总监卡玛鲁查曼表示,过去曾发生偷渡船利用大型船只逃避雷达侦测的情况,为此在接下来的非法停泊取缔行动中,当局会进一步驱离不愿离开的非法停泊船只。
他表示,偷渡船只会选择靠近大型船只行驶,令当局无法确认海上可疑船只的行动。
“不法集团会选择那些靠近海岸4至12公里的大型商船作为掩护行动目标,令当局防不胜防。”
他表示,虽然至今已结束“非法停泊”取缔行动,没有发现类似情况,但是当局会关注至今仍不愿离开的船只,是否涉及协助偷渡集团操作。
卡玛鲁查曼是于今天中午,在海事执法机构第七管区(丹绒素里里)基地,聆听“非法停泊”行动总结报告后,召开记者会这么表示。
一同出席的包括大马海事执法机构柔佛州主任努鲁希占,及布城总部安全部门主任赛夫。
会上,卡玛鲁查曼总结“非法停泊”行动成果时表示,在长达一周的行动期间,当局已针对105艘非法停泊的商船进行检查。
他说,在105艘商船中,18艘遭当局扣留做进一步调查,并在1952年商船法令第491B(1)(I)条文下被控上法庭,一旦被定罪,涉案人士可被判不超过10万令吉罚款,或不超过两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此外,有71艘商船在接获警告后就离开非法停泊地点,这些船只大多在新加坡港口注册,另9艘则成功获得当局发出停泊准证。”
“此外,另有7艘被发现非法停泊的船只则冥顽不灵,至今不肯离开。这些船只目前还在申请停泊准证中,当局将继续跟进这些船只的逗留情况。”
卡玛鲁查曼表示,虽然此次的行动取得良好的成效,但当局相信有关情况会死灰复燃,因为柔佛东岸是商船及渡轮进出柔佛海峡的必经之路,同时海床深达60公尺,适合大型船只停泊。
为了针对未来可能发生的情况,他表示,海事执法机构将争取与邻国机构进行合作,包括设立数据中心监控进出大马海域的船只资料,同时建议修改法律条文,以加重非法停泊的刑罚。
另一方面,希占在会上指出,在过去一周的“非法停泊”取缔行动中,当局未发现有船只污染海域,同时也在检举过程中为有需要的船员提供医药援助,包括协助将一名受伤的船员送往岸上医院求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