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29日讯)20岁前餐厅女助手辱警被判罚款1万令吉及3个月监禁一案,被告诺莎希拉上诉得直,获判减刑免去牢狱之灾,仅罚款5000令吉。
亚罗士打第一高庭法官拿督甘扎里于今日作出上述判决,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2个月代替。此案主控官为阿哈尼。
诺莎希拉的代表律师拿督拿兰星较后在庭外受访时表示,他将尊重法庭的判决,但他认为5000令吉的罚款还是太重了。
“被告是初犯,应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加上现在面对疫情,5000令吉罚款对被告而言,实在太重了。”
他说,根据社会福利局官员的报告,诺莎希拉行为良好,并且已经开始工作,所以应该给予她机会。
此外,诺莎希拉的父亲莫哈末慕里兹祖安(50岁,退休人士)表示,之前非常担心女儿在这宗案件会被判入狱,如今倍感欣慰,并感谢拿兰星律师协助其女儿。
“经过这起案件,对我女儿是一项教训,我已不让她再使用面子书。”
他透露,其女儿目前在一家工厂工作,以协助减轻家庭负担。
被告诺莎希拉于2020年3月27日晚上,从本筒前往哥峇路时遭警方路检,被要求返回家中,因心生不满而于当晚8时30分至10时12分之间,通过面子书“SAHIRA EYRRA”贴文泄愤,指她讨厌警察,并指警察不是上苍或天使,更爆粗诅咒全部警察患上新冠肺炎死亡,因而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
被告于2020年3月31日在庭上认罪,被判罚款1万令吉及监禁3个月,从被捕日算起,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2个月监禁代替。
一名房地产商人同情诺莎希拉的遭遇,从登嘉楼北上亚罗士打法庭为她缴付罚款,并聘请律师为她上诉至高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