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3日讯)巫裔拿督斯里商人涉嫌在去年要求收贿金30万令吉,以释放22名中国籍人士,今日被提控上庭,惟其否认有罪,获准以10万令吉保外候审。
现年45岁的被告莫哈末阿法依扎(45岁)共面对2项控状。根据第一项控状,他被于去年9月22日晚上9时30分在,八打灵的甘榜峇鲁梳邦(Kampung Baru Subang),向一名商人林胜其(译名)索取贿金30万令吉,以作为释放22名被移民局及警察羁押的中国籍人士。
第二项控状则指被告向该商人收取了17万6000令吉的贿金。
被告的行为抵触了2009年反贪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的第24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或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向法官罗兹拉表示不认罪,而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的主控官法德里副检察官建议法庭,将被告的保释金定为10万令吉,以确保被告出庭。
最终法官批准被告以10万令吉保外候审、每个月初需到雪州的反贪污委员会办公室报到,以及将其护照交予法庭保管,此案择定于4月21日过堂。
此前,法官罗兹拉也撤销了于周一(22日)对被告发出的逮捕令。被告的代表律师泰米尔也解释,被告周一缺席审讯,是因为当时正在隆市的一家私人医院,以治疗其的关节炎。
无论如何,法官提醒被告绝不可再犯,否则将会受到对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