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4日讯)1岁半女童溺水死亡案,相信保姆在发现小死者溺水后曾实施心肺复苏急救术(CPR),导致小死者内伤出血。
西南县警区主任安峇拉甘今日发文告指出,根据法医的解剖报告,女童的腹部器官爆裂出血,导致血管凝结血块。
他解释,法医认为女童的内伤并非因刑事元素造成,而相信可能是保姆在为小死者实施心肺复苏术而形成。
他说,法医并没在小死者身上发现可疑伤痕。
他指警方援引刑事法典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父母和监护人疏忽照顾孩子,导致孩子曝露在危险下)调查此案。
此外,安峇拉甘指出,该名保姆被警方延长扣留4天,至3月7日。
这名保姆是2月2日为1岁5个月的女童索菲雅洗澡时,在往水盆装水后,离开片刻去拿毛巾,回来惊现女童脸朝下、半身浸泡水中,赶紧把女童抱起。女童在就医13小时后回魂乏术,宣告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