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6日讯)6名少年因罔顾自身及他人安全,在公路上骑乘“蚊子脚车”,当场被交警逮捕,脚车也被充公。
新山南警区主任莫哈末峇德兹里今晚发文告指出,落网的6名少年年龄介于12岁至16岁。
他们是今日下午3时在新山宏艺花园(Taman Desa Tebrau)哈莫尼姆路段(Jalan Harmonium),因骑乘拆除煞车器及车铃的脚车,在上述路段飙脚车,而被新山南警区交通调查与执法组当场逮捕。
“被捕少年在交通法令第42(1)(a)条文(LN 166/59)下,当场被警方开出10张罚单。所有改装脚车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12(3)条文下被充公。”
文告提及,被捕少年的父母也被警方传召至警局接受劝告及开档,以便在释放这些涉案少年前,让父母了解自己的孩子在外所为。
警方将持续针对飙脚车行为展开执法行动,以遏制公路上的飙脚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