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1日讯)印裔优管网红苏古被控持有危险武器案,被告今日俯首认罪,法庭允许以守行3年代替监禁,但需交付8000令吉的良好行为担保金(Good Behavioral Bond)。
此案主控官利雅娜副检察司是在今早开庭后表示,总检察署已接获被告要求重新研究案情的陈述书,并指被告如果认罪,法庭有权引用刑事程序法典第294(守行)条文,判被告以守行令代替坐牢。
根据控状,被告是在去年7月21日,傍晚6时于怡保苏丹后端姑拜浓医院范围内持有危险武器,即一把长26寸及写有老虎“Tiger”字眼的镰刀,进而抵触1958年腐蚀物、爆炸物及危险武器法令6(1)条文。
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不少过5年,但不超过10年的监禁。
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哈菲兹表示,辩方非常感谢控方接纳被告的陈述书,并向法庭求情指此事件其实是一场误会所引起的,被告不曾涉及任何罪案或任何黑帮活动。
他强调,被告也是家中的经济支柱,与妻子育有2名年幼孩子,被告对所犯的错误已感到后悔,并承诺不会再犯,同时被告选择认罪,也节省了法庭的时间和堂费。
同时,他也向法庭列出3个判守行令的案例,要求法庭在引用刑事程序法典第294(守行)条文下,判被告2至3年的守行。
随后,利雅娜也向法庭证实被告没有任何犯罪记录,对于守行没有任何异议,但要求被告必须向控方缴付3000令吉的堂费。
鉴于此,地庭法官诺拉西玛在聆听控辩双方的陈词后,宣判被告必须遵守3年的守行令,但需有一人担保及缴付法庭8000令吉的担保金,期间不得涉及任何犯罪行为,否则不能取回担保金。
同时,法官也指示被告缴付控方3000令吉堂费,而控方将销毁此案的证物,并归还被告的轿车。
原本任职园丘工友的苏古及妻子柏维特拉是在政府去年实施行动管制令期间,透过优管分享烹饪视频而爆红,引起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关注,名声不断提升。
惟苏古较后疑是不满妻子获得怡保市政厅推荐,入围《100怡保市子女》(100 Anak Bandaraya Ipoh)名人录,认为对方的名气更高,而在一次酒醉后对妻子动粗,更携带镰刀前往怡保医院恐吓妻子的亲属。
警方接获投报后逮捕苏古,并援引致伤伴侣及持有危险武器的罪名提控苏古,但柏维特拉后来自愿提出销案的申请,法庭也宣布撤销苏古涉嫌殴打妻子的控状,但不代表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