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1日讯)36岁失业汉向妻子讨钱,却不满妻子仅给40令吉,竟以熨斗致伤妻子头部,被告今日面控时否认有罪,案件展至明年1月12日过堂。
被告莫哈末哈菲占(36岁)被控于今年11月25日下午6时30分左右,在甘榜柠檬眼,以熨斗蓄意致伤妻子,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24条文,并可在相同法典第326A条文下同读。
在第324条文下,一旦罪成,被告被判监禁10年,或罚款或鞭打,或其中两者;在第326A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20年。
此案由副检察司玛祖因哈欣主控。被告求情道,他目前失业,希望法庭减少保释金。
法官诺玛最终允准被告由一名担保人以5000令吉保释,并择定上诉日期过堂,同时也谕令被告不得骚扰受害者及3名孩子,直到案件结束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