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9日讯)女童趁家人熟睡后,到屋外和男友发生关系,是名18岁男友在强奸罪名下认罪后,被法庭谕令送往古晋亨利葛尼感化院接受改造,直到年满21岁。
是名18岁少年被告,被控于今年10月12日凌晨12时30分在武吉阿瑟处,强奸一名年仅12岁的女童。
被告此举被控抵触刑事法典376条文,强奸罪控。在该条文下,抵触者可被判处坐牢最高可达20年,另须施以鞭笞。
案情指,原告(受害者的父亲)接获学校的电话,并被告知,他的女儿和其男友发生了超友谊关系,于是原告就带著女儿去报警。
案发当天,女童是在家人熟睡后,到屋外和男友私会,两人也在夜里发生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