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4日讯) 因进入便利店,不满被要求登记个人资料,而对辱骂女店员兼吐口水的印裔男子,今日被控蓄意侮辱他人罪,被告俯首认罪,被判罚款3000令吉或以坐牢4个月取代。
47岁的古拿兰(无业,来自幸运山景园),今日在父亲和兄长的陪同下,到怡保推事庭面控。
他被控于11月30日晚上约8时40分,在拿乞一家9便利店,对22岁的阿丝尼暴粗及吐口水,以达到挑衅对方目的,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509条文(蓄意侮辱他人)。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聆听通译员宣读控状后表示认罪,也通过代表律师罗拔向推事诺阿兹琳求情指已知错。
罗拔表示,其当事人本是一名鱼商,但因为深受新冠肺炎疫情打击,如今已失业。
他希望推事轻判被告,包括免于牢刑,以免曝露在染疫的风险中。
但副检察司诺阿斯玛妮莎则表示,被告对女当事人的行为相当无礼,且侮辱女性,甚至触及种族的敏感度,所以应该被施于同等的惩罚。
推事最后宣判被告罚款3000令吉,否则就需坐牢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