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27日讯)一对华裔姐妹涉嫌雇用非法印尼外劳及贩卖人口以强迫劳动,今日被控上安顺法庭,2人否认有罪,案展明年1月18日过堂。
两名被告李燕霞(53岁)及李燕萍(50岁)分别面对2项和5项控状(人名译音)。涉及的6名印尼女子年龄介于22岁至40岁。
李燕霞被控于2009年中旬,在丹绒马林雇用一名没有合法工作准证的外劳拉拉罗斯莎,抵触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55B(1)条文(雇用非法外劳)。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罚款1万至5万令吉或监禁最高12个月,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指她在今年11月2日,在丹绒马林斯里英达花园,剥削一名外劳强制工作,抵触2007年反贩卖人口法令第12条文(贩卖人口以强迫劳动)。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5年或罚款。
李燕萍则被控于今年11月2日在丹绒马林一家商店,剥削4名外劳强制工作,抵触2007年反贩卖人口法令第12条文(贩卖人口以强迫劳动)。由于牵涉4名外劳,按键在同条文下分4项控状。
另外,李燕萍也被控于2012年12月7日,在丹绒马林一间商店,雇用一名没有合法工作准证的外劳,抵触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55B(1)条文(雇用非法外劳)。
被告在通译员读完控状后皆否认有罪。2人聘请冯沛岚担任辩护律师。
地庭法官诺丽达最后允准李燕霞和李燕萍,分别以1万3000令吉和2万9000令吉保外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