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7日讯) 巫裔青年受毒品影响,骑摩哆闯警方路检并撞伤警员,今早被控上怡保推事庭,但被告否认有罪,获法庭允准以5000令吉保释,案定明年1月14日过堂。
诺阿兹曼(35岁)被控于11月24日早上11时15分,在怡保斯里彬路骑摩哆时,因受到毒品影响下造成车祸,并导致一名正在执勤的警员受重伤。
被告因此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A)(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44(1A)条文下被判刑。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少于3万令吉和不超过5万令吉,以及监禁不少于7年和不超过10年。
主控官阿菲卡依扎蒂副检察司建议法庭将保释金制定在1万令吉,同时要求择日过堂,以等待伤者警员的医药报告,然而被告却以妻子怀孕为由,要求减低保释金。
推事恩再鲁安诺乌玛最后允许被告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吊销被告的驾驶执照直至案件结束,以让被告委任代表律师及提交法庭文件。
据了解,被告在案发时,骑著摩哆从斯里彬交通圈驶往斯里彬路,虽然被执勤的警员莫哈末艾沙要求停下,但被告反而快速闯路检及撞向警员,导致后者被撞至抛飞再掉落路上,而身受重伤,随后被送往怡保苏丹后端姑拜浓医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