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3名涉嫌透过泄露取缔情报向德士司机索贿的前大马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SPAD)执法人员,今日在反贪污法令下面对6项提控,3人皆不认罪,获准各别以2000至4000令吉由一人保外候审。
根据控状,3名被告是涉嫌于4年前利用职务之便,向不同的德士司机泄露该局的取缔情报,以换取这些德士司机给予的酬劳。
首名被告莫哈末法益兹(36岁)被控于2016年2月8日,在蒲种一间银行,向57岁德士司机收取2640令吉贿赂,协助后者与另外5名朋友陈金桐、蔡健秦、林建熙、叶志康和苏门杰(人名皆译音)获得取缔情报,抵触6项罪行。
被告也被控于同年2月16日和3月15日,向同样人士收取3300令吉贿赂,再抵触5项罪行。
另两名被告安玛(34岁)及莫哈末沙烈(39岁)则被控于2016年2月期间 ,与首名被告在赛城一间餐馆,向一名华裔男子收取720令吉现金,作为交换取缔行动消息的酬劳。
3人都抵触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6(a)(B)条文,并可在24条文下同读。 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监不超过20年及罚款至少一万令吉或不少过贿款的5倍,视何者为最高。
3人在聆听控状后否认罪行,法官批准他们个别以2000令吉至4000令吉不等的保释金,保外候审,案件将在12月14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