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5日讯)一名新加坡男子使用绿色互惠通道(RGL)入境我国,企图以100令吉贿赂移民局官员,让他重新入境大马,免于返回新加坡执行14天隔离期,昨日遭柔佛反贪污委员会逮捕,今日被带上新山推事庭申请延扣5日至本月29日。
这相信是马新两国于8月10日实行绿色互惠通道及周期性通勤安排政策以来,首个遭举报行贿的个案。
嫌犯今日上午被反贪会官员带上新山推事庭申请延扣,新山推事庭助理主簿官法立达都批准即日起延扣5天,至本月29日。
据了解,嫌犯现年43岁,是一名新加坡私人企业董事,他因企图以100令吉贿赂移民局官员,让他重新入境大马,无须返回新加坡,在绿色互惠通道下履行14天隔离期。
嫌犯昨日下午3时50分在柔州反贪污委员会办公室协助调查此案时,被官员逮捕及扣留。
反贪会援引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b)条文(企图行贿)展开调查。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或罚款一万令吉,或相当于贿金5倍的金额,视何者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