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1日讯)一间公司前女秘书滥用职权,将3项涉及逾36万令吉的计划批准给属于自己的一家公司,因而于今早被带上芙蓉地庭面控时,否认罪行,获准1万令吉保释外出,案展今年11月25日再度过堂。
共面对3项控状的被告M珊蒂(55岁),被控于2015年,作为位于芙蓉Global and National Skill Development合作社的秘书期间,滥用职权擅自把分别在霹雳、彭亨及吉打推行的3项工业计划批准给一家属于自己的公司,涉及总额36万250令吉,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23(1)条文。
被告今早被带上芙蓉地庭面控,并在听取翻译员念出3项控状后,向法官玛蒂哈阿鲁拉否认罪行,随后获准以1万令吉担保外出,案展11月25日。
此案主控官为再纳亚哈耶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