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 两名到杂货店没有登记资料的外籍人士,被控违反复原行动管制令下的标准作业程序,他们俯首认罪后各被判罚款700令吉。
推事黄彩霞(译音)在30岁的孟加拉籍建筑工人罗占,以及42岁尼泊尔籍保安兰帕萨认罪后,作出上述判决。
法庭也谕令,如果两名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以两周监禁取代。
他们被控本月4日下午5时,到甘榜拿督克拉末一间杂货店时没有在登记簿上登记,因而违反2020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疫区内措施)条例。
在上述条例第11条文下,一旦罪成,最高刑罚是罚款1000令吉或最高监禁6个月,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阿都卡立副检察司要求法庭判处相应刑罚以儆效尤,两名没有聘请代表律师的被告则要求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