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3日讯)一名华裔装修工人盗用雇主的一触即通卡,转走卡内的1055令吉馀额,雇主因一触即通卡无法通过收费站系统认证,向卡公司查询始知被盗用,工人最终遭警方逮捕,今日被控后俯首认罪,被判罚款一万令吉及入狱6个月。
被告为今年31岁的蔡建荣(译音),今日身穿红色T恤,被警方押上新山推事庭面控。
案情显示,今年9月10日,上午11时,被告的雇主陆福顺(译音)通过新山柏龄花园收费站时,发现本身的一触即通卡无法认证。
由于雇主每次使用一触即通卡时都会储值,因此该卡无法被收费站系统认证令他感到疑惑,查询之下获得一触即通公司通知,指卡内的1055令吉储值已被不知名人士转走。
根据一触即通卡私人有限公司进一步调查揭露,被告将雇主的一触即通卡序号抄下后,注册在本身的一触即通电子钱包手机应用程式,被告也试图将卡内的馀额转至银行户头,但未成功。
警方接获投报后展开调查,本月5日,由武吉安曼情报与行动组和一触即通卡私人有限公司联手合作,在该公司吉隆坡总部将被告逮捕。
被告行为触犯1997年电脑罪案法令第4(1)(a)条文,在上述条文下,一旦被定罪,可被判最高10年监禁,或最高15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聆听控状后俯首认罪,并向承审推事莫哈末查基求情,指本身从事装修业,月入3000令吉,需要负担家庭开销,因此希望法官对其所涉案件罚款了事。
推事莫哈未查基判处,被告罚款一万令吉及入狱6个月。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需以10个月监禁取代。
此案主控官是陈俊耀副检察司,被告没有委任代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