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7日讯) 一名护士在5年前被一名前板厂工人割颈再遭强奸,不幸因伤势过重去世,联邦法院今日驳回行凶者所提出的最后上诉,被告最终需要附上死刑代价。
以上诉庭主席丹斯里罗哈娜为首的三司,一致驳回27岁的莫哈末阿瓦里就哥打峇鲁高庭宣判他谋杀罪名成立处以死刑所提出的上诉。另两名法官是拿督王南吉和拿督斯里哈斯娜。
较早前,副检察司拿督纳兹兰要求法庭驳回上诉人的上诉,以及维持其死刑,因为他的残忍行径,犯案过程也被死者在事发时年仅5岁的儿子亲眼目睹。
“上诉人(莫哈末阿瓦里)的行径凶残恶毒。在砍伤死者的颈部后,上诉人竟在死者还在血流如注的情况下强奸她。”
“死者身上有11道伤口,分布在颈部和手部。在本案中,上诉人使用巴冷刀割死者颈部的左右两侧。很显然,上诉人是有意要把死者置于死地。”
他说,在事发后,上诉人到邻近的一家餐馆豪饮7瓶酒“庆祝”其所作所为,并偷走25岁死者的200令吉和一部手机。
根据呈堂证据,死者的丈夫是一名辅警,他在2015年3月1日凌晨2时下班回到家,惊见妻子盖著被子躺在屋前的柏油路上,并且是光著身子。
死者丈夫过后赶往毗邻的父亲家,以寻求协助。
死者的夫家将她送往话望生医院,而其丈夫看到他们3名年龄分别为6个月、3岁和5岁的孩子,躺在染血的床褥上。
死者在同一天的清晨6时40分逝世,她在咽气前,写下揭露凶手身份的讯息。
莫哈末阿瓦里在自辩时指出,他是为行窃而潜入死者房间,死者当时仍醒著,并在发现他的存在后,大吃一惊。
上诉人也供称,死者在被奸污时,其颈部的伤势令她呼吸困难。
上诉人代表律师阿末尼赞今日在庭上指出,其当事人无意谋杀死者,反之是死者反抗,才会致死。
他说,其当事人的罪行是误杀,罗哈娜接著问说:“那上诉人应该被释放?”,律师答道:“不是……(应)在刑事法典第304条文(误杀)下治罪。”
罗哈娜在裁决时说,在研究上诉记录和经上诉庭核实的高庭法官判词理由后,联邦法院认为,先前的两个法庭皆无犯错。
她指出,高庭法官已经详研证据,并裁决控方已证明犯罪意图。
罗哈娜说,具有支持作用的证据如目击证人的供词,显示上诉记录内有关被告行径的证据,牢不可破。
“我们认为,没有任何理由可让我们推翻这两个法庭的裁决,我们认同,将上诉人定罪是安全的,基于此,我们驳回上诉人的上诉,以及维持罪成裁决和刑罚。”
被告莫哈末阿瓦里在闻判后显得冷静。
他也在高庭被判强奸死者罪成,处以监禁18年和鞭笞12下,但今日的上诉只涉及死刑。
控状指出,被告于2015年3月1日午夜12时20分至凌晨2时,在话望生甘榜峇都巴班一间没有门牌号的房屋,谋杀和强奸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