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5日讯)41岁父亲在长女17岁生日当天伸出魔爪,在家中性侵长女,受害少女已怀有4个月身孕,揭发父亲兽行。
被告海鲁哈米丹(41岁),来自笨珍北干那那,今日上午被警方押送至新山第二地庭面控,他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6月28日,上午11时,在北干那那甘榜玛朱再也的住家内,强奸年仅17岁的长女,抵触刑事法典第367(B)条文(乱伦)。
抵触上述条文者,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30年监禁,另加鞭笞刑罚。
案情显示,案发当天也是受害少女的生日,少女遭性侵成孕,4个月后前往医院检查时揭发父亲兽行,并向警方报案!
被告在庭上否认有罪,主控官丽迪雅副检察司指被告与受害者同住,或对受害者与家属造成骚扰为由,建议法庭不允许被告保释在外。
承审法官万莫哈末诺礼山接纳主控官提议,不批准被告保释候审,并谕令案件展延至11月23日过堂,届时检察署将提呈化验报告和医药报告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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