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8日讯)巫裔男子涉嫌拳打妻子的头部导致妻子受伤,今早被控上马六甲爱极乐法庭,被告否认有罪,获准以2000令吉保释。
36岁的被告莫哈末哈费占被控于今年9月13日晚上7时30分,在爱极乐达西乌达玛花园的路旁用拳头打37岁妻子的头部。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23(蓄意伤人)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26A条文下同读。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2年或罚款4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并向推事张素瑜求情指目前没有工作,与妻子育有6名孩子,请求减低保释金。
本案主控官诺拉建议法庭让被告以4000令吉保外候审。
推事最终让被告以2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条件是被告在保释期间不可骚扰原告。法庭将此案定于11月10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