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5日讯)被控4年前涉嫌向企业董事欺诈19万令吉案,一名中校军衔前军人今早在莎阿南地庭上表示不认罪。
现年42岁的莫哈末苏海扎今于法官罗兹拉沙列面前,聆听通译员宣读控状完毕后,表示不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控通过一封推荐信向企业董事进行诈骗,即指维修军方基础训练设施、机械和电气维护工作,以及陆军作战训练中心(Pulada)等涉及高达250万令吉的维修工程属实,并促请对方呈交19万令吉。
被告也被指控,于4年前(2016年)的9月22日,在万宜新镇第3区涉嫌犯下有关罪行。
被告也是前马来西亚武装部队的文职军官,因涉嫌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而被控,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10年,或鞭刑或罚款。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MACC)副检控官林伟强(译音)提议被告以1万5000令吉作为保释金,以及一名担保人,同时也向法院申请将该案转移给新山法院进行审讯。
他透露,被告于今年2月26日被控4项罪名,包括2项抵触反贪污法令,以及2项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诈)的控状。
他指出,由于所有证人都在柔佛新山,加上鉴于早前的4项控状,法庭已择定此案于9月29日过堂。
被告莫哈末苏海扎今在没有聘请辩护律师的情形下进行自辩,并以早前在新山法院进行审讯,已呈交1万5000令吉作为保释为由,向法院申请要求降低保释金。
他透露,自从遭军方停职业处分后,本身就没有固定收入,目前仅是经营食堂,而且必须照顾妻子和4个孩子。
法院最终允准被告,以5000令吉作为保释金,以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