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一名电召车司机今日被控拥有17个与恐怖组织“伊斯兰国”(DAESH)相关视频,他俯首认罪后,遭判处3年监禁。
他在求情时强调,事实上他非常爱国,不想国家陷入战争。
控状指被告被控于今年1月6日,在霹雳近打九洞美露花园的一间住家内,在其手机拥有与该恐怖组织相关、且具有恐怖主义行为的视频,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B(1)(a)条文,罪成可被判最高7年监禁,或罚款,或充公该物品。
被告早前是在怡保地庭被控,随著其案件被转交到吉隆坡高庭审理后,通译员再次对他宣读控状,而他俯首认罪。
主控官莫哈末菲达斯副检察司要求法庭对被告施予重刑,因被告的行为会对国家安全造成影响。
他指出,相关视频是展示伊斯兰国组织在战争时,也邀请穆斯林加入该战争,一些视频则是邀请大马人向大马政府和警方发动战争。
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指出,他已经对本身的行为感到后悔和觉悟,要求法庭轻判。
“我已经失去一切,我真的感到后悔和要对所有人道歉。我只想好好照顾我已经年迈的父母。”
“我爱马来西亚,我不希望马来西亚卷入战争。”
法官拿督嘉米尔考量后,宣判被告罪名成立,判处他3年监禁刑罚,刑期由被捕日当天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