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邦江27日讯)渔夫7年前告诉家人外出捕鱼后就失去音讯,妻子今日向高庭申请将毫无音讯的丈夫列为已逝。
根据我国证据法令第108条文阐明,任何人毫无音讯7年过后,家属才可向法庭申请宣判失踪者死亡。
此案的失踪者哈米沙宾胡西尼,是于7年前的一个清晨离家前往捕鱼,当天下午3时,村民发现其所乘坐的小舟停泊在岸边,却不见哈米沙的踪迹。
此后,一直没有下落,至今已经过了7年的时间。
失踪者原为斯里阿曼医院的一名普通员工,与妻子共有有2男1女。丈夫失踪后,妻子含辛茹苦养育3名儿女。
根据当时的报道,当时小舟上遗留著失踪者的茶水与点心。因此,当时村民怀疑失踪者可能遭鳄鱼攻击。
法庭接受失踪者妻子的申请,她接下来可以申请为其丈夫遗产的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