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尽管国内多个女性非政府组织指家庭暴力事件,在行动管制令(MCO)期间有所增长,惟警方实际数据却与之相反。
武吉安曼警察总部性罪案、虐待儿童及家庭暴力调查组(D11)副主任西蒂甘霞在接受《马来邮报》专访时透露,在实施行管令后,家庭暴力案件发生率相比未实施行管令前的3个月,减少20%。
“在实施行管令前的3个月,本组共接获261宗家庭暴力事件投报,而实施行管令后的同期,本组仅接获205宗投报。”
她指出,据报告显示,不少家暴主因为丈夫不信任在外工作的妻子,认为她们在公司时与他人有染。
“这情况在行管令期间有所改善,因她们只能待在家中,让丈夫无从怀疑。但有关期间,两者却可能因家务等问题引发小纷争,惟这并不算家庭暴力,因此与非政府组织所言不符。”
她说,尽管涉及夫妻之间的家暴事件减少,但父母被孩子虐待的事件却相对增加,从原本的125宗上升至134宗,而当中涉及金钱因素。
“涉案者年龄介于30至38岁,部分人在疫情期间失去工作,或容忍被减薪,更无法在期间从事非法活动谋求收入,甫将怒火转向父母。”
“另一原因则为父母在疫情期间,无法向孩子提供足够经济资源来满足他们的需求,以致孩子变得沮丧,随后的愤怒及沮丧让他们变成袭击者。”
询及为何非政府组织的家暴数据,会与警方所公布的数据差异甚大时,西蒂甘霞表示,警方是在针对案件开档调查后,方才列入数据。
“非政府组织会将每一通谘询电话列入数据中,但并非每通电话都与罪案有关,因此警方仅纪录开档调查宗数。”
她指出,尽管电话谘询不在警方服务范围内,但警方仍会将来电转接予与之相关的部门,已让拨电者获得协助。
长期辱骂配偶 可被依法对付
武吉安曼警察总部性罪案、虐待儿童及家庭暴力调查组(D11)副主任西蒂甘霞透露,长期辱骂配偶愚蠢,甚至未给予家庭资助者,将可被警方依法对付。
西蒂甘霞表示,警方将援引刑事法典第323(蓄意伤人)条文,对案件展开调查。
“调查前提是须通过精神科医生的评估,以找出被情绪虐待的程度。很多妇女认为那仅是言语并无关系,但长期的侮辱性话语将导致心理健康恶化,那将构成犯罪。”
她提及,被配偶强迫性交,亦可在刑事法典第375(a)条文下受查。
“受虐的不良关系婚姻受害者,选择保留婚姻关系的主要原因在于经济。她们担心失去陪伴及财物的依托。”
“她们宁愿经受折磨,也不愿寻求协助,直至最终无计可施才向警方求助,但她们应该把自己放在第一顺位,并照顾好自己。”
西蒂甘霞在接受《马来邮报》专访时表示,长期忍受虐待不仅对受害者重大的心理层面影响,更将对孩子及家庭的未来产生重大影响。
她也促请被虐者再被虐后迅速向警方投报,以免如伤势等证据消失,而影响警方调查。
“受虐妇女亦受促勿在社媒上载被施虐内容,以免施暴者在警方登门前删除证据。此外,社媒上的矛盾言论亦将影响法庭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