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1日讯)一名脾气火爆的华裔哥罗面摊主,与其他人士发生交通纠纷并破坏2辆轿车后被带警局,竟然又对警局大事破坏,今日被带往古晋推事庭,面对3项蓄意破坏罪。
由于被告不认罪,案件将在9月29日过堂。
被告于17日在煤炭路与其他的车主发生纠纷后,以棒球棍砸毁别人汽车。
控状指他在8月17日在约早上11时25分,在3哩交通岛损坏一辆车轿的后视镜,造成车主损失150令吉。
另外,在上午约11时42分,他在石角路又损坏另一辆轿车右边后视镜,造成车主损失500令吉。
被告在下午3时左右,在其位于石角路一带的住家被警方逮捕。没想到在傍晚6时35分,他在警局的扣押所处理,又蓄意破坏属于政府的财物,造成200令吉的损失。
此案37岁的刘姓被告,他的行动皆抵触了刑事法典427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刑罚监禁1至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