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9日讯)3年前轰动全国的“新山彩虹花园油站命案”,3名华裔被告的代表律师完成结案陈词程序后,新山高庭法官今日择定此案在9月6日下判。
3名华裔被告即颜嘉吉(第一被告,22岁)、叶家豪(第二被告,26岁)及阮健辉(第三被告,25岁),今早9时许在警方押送下,现身新山高庭,陪同的也包括3名被告的家属及代表律师,人名皆为译音。
根据控状,第一被告颜嘉吉被控于2017年12月17日晚上7时30分,与5名在逃嫌犯涉嫌在新山彩虹花园蚬壳油站杀害并致死44岁华裔男子陈益财,触犯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
第二被告叶家豪与第三被告阮健辉则被控相互与另2名在逃嫌犯,在上述相同日期、时间及地点,与第一被告及另5名在逃嫌犯致死死者陈益财,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并可在刑事法典第109条文(教唆/串谋)及第34条文(同谋)同读。
上述3名被告所面对的刑事法典谋杀条文,若被判罪成,唯一刑罚为死刑。
根据早前报导,本案死者陈益财于2017年12月17日晚上7时30分许,在新山彩虹花园一间蚬壳油站遭4名凶徒围攻刺伤,他倒地后更被凶徒驾驶的宝马房车直冲及退车辗过身体,最终倒卧油站不治。
案发后,柔州警方前后共逮捕14名嫌犯归案,其中11人获释,3人续被延扣,以协助调查此案。
此外,警方也于2018年1月10日公布另外9名在逃嫌犯包括此案主嫌犯的身份和照片,通缉上述9人。
承审此案的高庭法官为莎娜扎,主控官为苏丽雅妮副检察司。
第一被告颜嘉吉的代表律师为拿丁弗蕾达,第二被告叶家豪的代表律师为蔡学捷,第三被告阮建辉的代表律师则是哈山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