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楼17日讯)一名警官涉嫌收贿遭提控上庭,惟他不认罪,否认贪污。
该名警官今日在瓜登地庭,被控自2018年起至今收贿5次,被指受贿的款项达到1万500令吉。
现年38岁的助理警监莫哈末纳兹里,隶属于登嘉楼警察总部政治部的警官,今在法官诺奥利亚奥斯曼面前否认所有的贪污指控。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接受一笔贿赂,以协助一名被拘留在叙利亚的马来西亚公民安排回国。
根据第一项控状,被告被指从一个名叫再益祖索的人手中获得1000令吉,并存入自己的CIMB银行户头。至于第二至第四项控状,被告从同一人处分别收取3000令吉、2000令吉和2000令吉的贿赂,并存放至一个名为努鲁娜塔莎的CIMB银行户头。
至于第五项指控,则指被告莫哈末纳兹里从同一人手中,以同样的目的,收取对方提供的2500令吉,并存放在名为努鲁娜塔莎的国家储蓄银行户头。
根据指控,上述行为是分别发生于2018年5月至12月之间。
被告行为涉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收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随后被允许以1万2000令吉保外,法庭则择日9月21日过堂下判。
负责该案的副检察官为法拉雅思敏,被告代表律师为哈雅莫哈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