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7日讯)遭揭发今年4月接受餐饮公司现金,移民局官员今面控认罪!
被告为现年41岁的阿米鲁,他在法庭聆听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在法官丽海达拉菲宜面前表示认罪。
根据控状,在布城移民厅行政部门任职的阿米鲁,涉嫌通过一名女子,以餐饮公司的银行户头进行内线交易,将一笔为数749令吉80仙的款额汇入被告户头,唯该名女子未作任何解释。
有关款项,被认为跟被告作为公务员,在移民厅所处理的公务有关。
控状指出,被告是于4月3日下午4时16分,在加影一间住家单位进行交易,因而抵触反贪污法令第165条文,一旦罪成,最高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反贪污委员会副检察官法迪里要求被告以10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被告必须将护照交由法庭保管作为附加条件。
惟,被告代表律师诺法兹林则向法庭求情减低保释金,并指其委托人作为公务员,其薪水只足够抚养妻子和子女,而且家中父母尚在。
法官丽海达最终准许被告以5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将护照交由法庭保管。案件择定8月18日过堂和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