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0日讯)华裔老翁在街边非法收取看车费一令吉,被警方当场逮捕,今日被控上庭时俯首认罪,因无法筹足1000令吉罚金,需以3个月监禁替代。
根据控状,被告陈金福(译音,60岁)于今年7月19日下午6时05分,在槟城莱特街非法收取停车费1令吉,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50(3)条文(非法干扰与阻碍交通行为)。
当时被告在现场遭警方逮捕,并在其身上搜获1令吉,作为非法收取停车费的证据。
被告今日在槟城推事庭面控时俯首认罪,其代表律师谢英顺向法庭求情时表示,被告是名无业单身汉,因需要钱购买食物才会收取非法看车费,虽然此举已触法,但希望法官能考量被告在庭上认罪从而轻判。
推事罗斯妮宣判被告罚款1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金,则需要以3个月监禁替代。
据悉,被告友人当下为被告筹钱缴付罚款,但尚欠200令吉,无法筹足1000令吉。由于被告无钱缴付罚金,需入狱服刑3个月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