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透露,警队将考虑在未来日常执勤期间,让警员佩戴电击枪(Taser Gun),以在不造成任何生命损害的情况下,制伏匪徒。
阿都哈密接受《马新社》访问时透露,警方在执行任务时并不想朝任何人开枪,而是想在不造成任何生命损害的情况下解决问题,当中包括受毒品影响而变得狂躁及攻击性的匪徒。
他表示,借由电击枪可达到以上目的,即减低警方开枪射伤匪徒的机率。
“大马警队曾引进电击枪,但数量并不多,而品质亦不良。若有可能,我们希望与美国警方一样,拥有耐用的电击枪。”
他亦透露,在前朝政府批准后,警方正进行随身摄录机的采购,以让特别是在城市地区执勤的警员能随身配戴。
“在此之后,警用巡逻车亦将装置摄像机,而警员则需配戴随身录摄机,因为他们将需要与民众互动沟通。”
另一方面,针对第15届全国大选,阿都哈密则强调警方有一套标准作业程序来应对,并时刻严阵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