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林8日讯)居林一家无牌工厂的业者非法经营木箱及托盘,今日被提控上居林法庭时承认罪状,遭法官慕希里判罚2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2个月替代。
被告为今年74岁的阿布巴卡,来自大山脚。而此案主控官为来自吉州森林局的莫哈末费道斯。
被告所面对的控状,指他在今年2月3日早上约11时,于拉武勿刹甘榜峇眼瑟那Lot 914,无牌经营一家木箱及托盘工厂,抵触吉打州1985年木基工业法案第3(2)条文,并可在同法案第27条文下被判刑。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年,或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后表示认罪,并求情指申请相关合法执照等程序繁杂,难以获得批准为由,希望法官轻判。
主控官莫哈末费道斯表示,当森林局执法官员进行突击检查时,有关工厂仍在运作,惟被告因无法出示合法营运文件而遭逮捕。
执法官员也在现场起获3台锯切树桐机械、541根树桐及700套托盘木,而被告的行为已对环境造成破坏。
法官较后作出判决时,判罚被告罚款2000令吉,若无法交付则以监禁2个月替代,同时被充公的树桐及托盘木如数归吉打森林局,至于相关机械则归还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