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一名35岁印裔男子,被指关押在扣留所期间不幸逝世,惟警方却没有通知验尸官进行剖验工作,反而直接通知家属前往领尸。
消除扣留所中死亡和虐待(EDICT)人权组织周五发文告表示,该组织于当天下午3时接到一宗投诉,指一名35岁印裔男子慕吉拉拉苏,于7月2日晚上在雪州某个监狱不幸离世后,警方非但没有按照标准作业程序通知验尸官进行剖验程序查明死因,仅通知家属这项死讯让家人前来领尸,不符合法律规定。
文告指出,警方被指截至7月3日晚上8时,仍未与验尸官联系,要求后者对遗体进行剖验。该组织促请雪州总警长拿督诺阿詹针对此事进行彻查,以及向国人解释警方不通知验尸官的真正原因。
该组织表示,在刑事程序法典第329(5)条文下,警方有必要将监狱中死亡的扣留犯交由验尸官进行剖验,并且在第330条文所赋予的权利,让官员前往死亡地点进行调查。
“刑事程序法典第334条文也赋予死者家属权利,对任何在警方扣留期间死亡的人展开调查。”
该组织也促请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和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针对此事展开调查行动,并制定预防措施,以减少扣留所内命案的发生。
另一方面,雪州总警长拿督诺阿詹今日接受“当今大马”询问时发表简短谈话,指警方必须等待法医的剖验报告,才能将案件交由验尸官调查死因。他说,死者的病理化验报告预计需要数个月时间才会出炉,届时才能知道死者死亡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