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1日讯)政府禁令尚未解除,非法按摩院已抢先恢复营业,更私下提供卖淫服务,最终被警方等执法单位上门取缔,扣捕8人归案。
吉辇警区主任奥玛峇迪警监表示,当地警方是于昨晚9时5分,联合吉辇县议会及移民局等官员,前往巴里文打市中心取缔一家按摩院时,从而发现该按摩院属于非法操作,并无营业执照。
同时,他指执法人员在该按摩院内,起获按摩油及毛巾外,也发现有安全套,进而怀疑业者将按摩院当成淫窟,为顾客提供性服务。
“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第372条文(卖淫)及移民法令,扣捕8人调查,包括6名年介19至45岁,分别来自泰国、菲律宾及印尼的外籍女子,另外两人则是按摩院看守员及一名相信是顾客的孟加拉男子;吉辇县议会则发出1000令吉罚单予按摩店业者。”
他今日在吉辇警区总部召开记者会时,作出上述坡露,陪同者包括该警区刑事调查主任陈木华助理警监、肃毒组主任沙林助理警监,以及阿末沙万警长。
此外,奥玛峇迪透露,吉辇警方也在上个月,成功在瓜拉古楼侦破一宗毒品案,逮捕了4名巫裔吸毒者及1名华裔毒贩。
他指警方是在6月24日,透过“过滤行动”扣捕2名涉滥用毒品的巫裔男子与起获毒品,经盘问后,再依据落网者提供的情报,分别逮捕另2名巫裔男子,以及起获分量不一的海洛英。
“警方沿著线索深入调查后,最终掌握了一名涉嫌在瓜拉古楼贩毒的华裔男子资料,并在当天傍晚6时45分,突击瓜拉古楼班台路的一间民宅,逮获嫌犯。”
他补充,该名华裔嫌犯当时相信正在吸毒,所坐的洋灰地面上,还放著不少冰毒及海洛英毒品,另有2颗以铝纸包裹的“5仔”。
奥玛峇迪续说,华裔嫌犯年约40余岁,长期居住在瓜拉古楼,拥有7项毒品犯罪记录,警方已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贩毒),还有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A)条文(拥毒),调查该名男子。
“在第39B条文下,一旦判罪名成立,唯一刑罚是死刑。”
同时,他指警方在整个事件中,所充公的海洛英总重量为147.81克,市场价值1万令吉;至于其他4名巫裔嫌犯,警方将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C条文(重复使用毒品),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