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一名退休人员起诉大马汇丰银行疏忽,指该银行没有履行责任劝告他不可进行可能被视为诈骗的交易。
55岁的起诉人李强志(译音)于今年6月23日通过Messrs Raj, Ong, & Yudistra律师楼入禀这项诉讼,由于在2017年9月和2019年年杪被欺诈,导致他损失106万令吉和25万5000美元(109万令吉)。
他指控该银行未能履行劝勉他的义务,并违反了大马国家银行对本地金融机构的指令,即加强把关方法,以防止2017年5月发布的非法金融计划。
“银行在此案上是疏忽的,因为银行未能实施保障措施发现金融诈骗,并防止我沦为金融骗案的受害者”
根据诉讼,李先生是通过电话被诱骗投资在4个机构,包括Bank de Binary金融公司、StoxMarket金融公司、Spear Trader金融公司及HBC Broker外汇交易商。
之过,李先生在10个月内,向这4家公司进行的70次交易,存款金额从1146令吉至6万8965令吉,以及从3万美元至8万美元。
所有交易是通过李先生的信用卡,或在线转账进行。李先生已全额偿还了所有信用卡的费用。
李先生指责该银行,未能告知他有关存款可能存在诈骗风险,忽略了与他的重复交易的验证,并且没有中止任何交易,以待验证。
他说,该银行也没有警告他,有关交易的方式可能存在诈骗行为。
他指出,该银行有义务核实有关的账户是在信誉良好的金融公司下注册的,并且没有根据国行或证券委员会的任何咨询清单对收款人进行交叉核对。
他表示,如果不是银行疏忽大意,他将不会投资并向诈骗者付款。
他指出,就因为银行的疏忽,令他损失了106万1957令吉60仙,以及25万5000美元。
他在此诉讼中,向银行索取全额的损失赔偿、法庭下判前后的每年5%利息,以及宣判该银行违返了国行的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