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30日讯)因涉嫌在路旁性骚扰17岁少女,甲州一名华裔保安人员今日被控上爱极乐地庭,惟被告否认有罪,法官允准被告以2万5000令吉保释。
该案被告为来自亚罗牙也的陈伟泉(译音)。
控状指被告在今年6月15日约早上8时30分,在默迪卡花园路旁,涉嫌亲吻受害者及舔受害者的肚子,因而抵触了2017年儿童性侵罪案法令第14(a)条文。
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20年及鞭笞。
被告在庭上否认有罪,第三地庭法官诺玛依斯迈最终允准让被告以2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同时设附带条件,即保释期间不得骚扰受害者。
本案主控官为玛祖英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