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9日讯 )建筑承包商起诉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在行管令期间颁布公司(豁免)指令,导致该公司早前胜诉的官司,必须延迟6个月后才获得索赔。槟高庭今接纳起诉人的申请,并订于7月14日过堂。
起诉人的代表律师王优幸表示,基于行管令,贸消部于4月21日发布2020年公司(豁免)指令“Companies(Exemption)Order 2020”,债户被允许在6个月的期限内,给予债主发出书面清盘通知的答复。
他解释,其客户于2月24日赢下一场官司,被告即债户必须赔偿高达700万令吉的赔偿金。
“换言之,以上的指令导致我的客户无法在21天内索赔,反之,必须要等待6个月后才得以索赔。”
对此,他的客户决定起诉政府,并以司法检讨该指令是否违宪。
随后,他告诉媒体,今日前来法庭的目的是将此案入禀法庭,再由总检察司及法官决定是否受理,而槟城高庭已接纳有关申请,并订于7月14日过堂。
他表示,在下个过堂日期之前,他也会将该案提呈至联邦法院,毕竟此案涉及国家宪法。
与此同时,他也说出该指令不公平之处,若起诉人无法取得上述赔偿金,受影响的不仅是起诉人,还包括其他小型承包商及员工。
图说:王优幸(左)代表一家建筑承包商,于周一前往槟城高庭入禀起诉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摄影:蔡开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