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罗交怡27日讯)40名非法进入我国的缅甸罗兴亚人,周三在浮罗交怡法庭俯首认罪,他们被判坐牢7个月及鞭刑3下,惟当中9人为女性,因此,女被告被免除鞭刑。
他们的刑期是从被捕日开始算起。
另有14名罗兴亚人,因年龄在16岁以下,因此,被安排在7月8日在少年法庭过堂,届时他们将由罗兴亚人法律顾问陪同出席聆审。
这批罗兴亚人是于3月23日, 在距离浮罗交怡32海里的浮罗柏拉斯峇沙西海面,遭大马海事局执法官员截停船只后而悉数被扣捕。
他们是在1959/1963年移民局法令第6(1)(C)条文被控,一呈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另外鞭笞不超过6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