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9日讯)已婚青年在酒店房间内非礼未成年女子,今早被控上马六甲爱极乐法庭时不认罪,获准以1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定7月16日过堂。
来自亚罗牙也21岁被告莫哈末苏雷胡丁今早在没有代表律师及家人陪同下,被带上爱极乐法庭第一地庭。
根据控状,被告于本月7日凌晨1时15分,在爱极乐某酒店房间内亲吻一名17岁女生的颈部,同时也碰触该女生的胸部,因而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a)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及鞭笞。
被告在聆听罪状后,在地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纳西尔面前表示不认罪。
主控官纳比拉礼夫副检察司建议被告以2万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附加不可骚扰受害者,以及定期前往警局报到和国际护照交由法庭保管。
被告求情时表示,本身在一间工厂当操作员,与妻子育有2名年幼的孩子,其父母和妻子目前皆无业,希望法官减低保释金额。被告坦言,本身拥有偷窃的犯罪纪录。
莫哈末纳西尔最终允许被告以1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同时,他谕令被告在不可骚扰证人,需要每个月前往住家附近的警局报到,并交出国际护照给法庭保管。此案择定7月16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