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里19日讯)一对夫妻失去了工作及用完积蓄,因而挨饿两天又得照顾10岁儿子,在别无选择之下到超市行窃被捕,周四各别被带到推事庭一和推事庭二定罪。
承审推事沙菲益与推事乐纳多米尼是经过多方面考量,包括被告认罪和求情、案情、犯下罪行及公众利益在内后,作出上述判决。
案情指出,来自民都鲁与罗东的马来男子苏来曼(23岁)及妻子晒达嘟(31岁),被控于今年6月10日下午2时15分,在杜当一间超市偷窃各种食品,如饼干、巧克力、饮料、肩包及记忆卡。
他们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80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高达10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2名被告向承审认罪,并求情轻判,因这是他们初犯,且育有一名10岁孩子需要扶养,目前没有稳定的工作,也用完积蓄,因为饿了两天所以尝试偷东西,对此他们感到很后悔,以后不会再犯。
男被告被判处罚款1000令吉或监禁2个星期,推事沙菲益指令被告的刑期从逮捕天6月10日开始算起,其妻子则被判处坐牢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