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4日讯)再有人因篡改跨州通行证的有效期而被控!一对巫裔夫妇从雪州加影跨州到槟州而被警员截查时,出示已被篡改有效期的跨州通行证及医生证明文件,马上就被警员发现。
夫妇今日被控上大山脚法庭,双双否认罪名,并获准各以8000令吉保外候审,案展7月22日过堂。
两名被告为现年30岁的阿末艾祖丁(工程师)及努法拉(财务执行员),他们是在今早约8时30分自行抵达法庭。
根据首控状,他们于5月23日凌晨3时30分在南北大道柔府收费站(北上方向),出示伪造的医生证明文件,抵触刑事法典第465条文(伪造文件)。此罪名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多过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二控状则指他们在同样日期、时间及地点出示伪造的跨州通行证,抵触刑事法典第465条文(伪造文件)。
根据威中警区主任沙菲益今日所发的文告,两名被告是5月23日凌晨3时30分乘车经过槟州柔府大道的收费站时,被警员截查。
他说,当时男司机出示一份3页的跨州通行证,想证明他们是在获得许可下从加影跨州到槟州。
无论如何,该通行证却有两处的资料被篡改,包括原本由加影警局发出的通行证日期是5月17日,被人用钢笔涂改成5月23日。另外,由医生签署的文件日期是5月27日,却被涂改成10月12日。
他表示,当警员询问司机这些可疑之处时,对方还不满地提高声量,并且不愿给予合作。
当时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68条文(为欺骗目的而伪造)及第186条文(妨碍警员执法)调查,并在今日获得检察署允准,将被告提控上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