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沙19日讯) 涉嫌在短短两周内,与18岁的继女在3个不同地点,包括轿车内发生违反伦理的性行为,巫裔男子今早在江沙推事庭面对3项乱伦控罪。
44岁的被告玛兹兰来自玲珑甘榜拉达巴板,为一名自雇人士。
同时,此案原本应在地庭提控,但基于法庭于有条件行动管制令期间采取分班制,地庭今日关闭,所以被告改在推事庭面控,推事在通译员读出控状后,也未有询问被告认罪与否,随即宣布此案定于明日(20日),转移至地庭过堂。
根据控状,被告是在今年2月2日、2月8日及2月16日,分别于江沙甘榜柏阿拉加地一间住家旁、住家旁的一辆轿车内,以及和丰沙叻旧火车站一间住家,与18岁7个月大的继女发生违反伦理的性行为,进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76B(1)(乱伦)条文。
一旦罪成,被告将面对不少于10年至不超过30年的监禁刑罚,另加鞭笞。
另外,被告今早在通译员读出3项控状及表示清楚控状内容后,推事努鲁阿希法随即宣布将案件定在明天,转移至地庭过堂。
同时,被告今天并没有代表律师陪同,此案主控官为哈斯优丹蒂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