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 醉酒驾驶撞死警员一案,嫌犯两项罪行延扣期届满后,再于今日被警方押往法庭延扣,并获批准二度延扣3天,以助调查。
雪州刑事调查组主任拿督法兹尔是在今日,向媒体证实有关消息。
“警方在今早向法庭提出延扣申请并获批准,二度延扣期从今天(11日)开始至本月13日。”
这起车祸是于本月3日凌晨2时左右,在加芙大道(LEKAS),加影往芙蓉方向,军警设置路障处发生。 一名印裔男子疑似酒驾,驾驶四轮驱动车撞倒现年31岁的巫裔警员沙夫万,后者被撞后遭拖曳70公尺距离之外,当场不治身亡。
嫌犯落网后被警方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即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条文展开调查,并持续延扣至5月8日助查。惟其延扣期届满获批准保释外出后,再于同日被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04 (b)和第269,即误杀及疏忽而可能传播病毒危害他人条文,重新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