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群聚在屋后大吃鸡肉而违反行动管制令的8名男子,今日在士拉央推事庭各别罚款1000令吉。
推事诺哈菲扎在所有被告认罪后,判如上述。
这8名被告是莫哈末再因(63岁)、莫哈末努菲迪(37岁)、沙嘉祖丁(36岁)、沙瓦鲁丁(40岁)、罗斯兰(49岁)、莫哈末诺(33岁)、莫哈末再里(48岁),以及莫哈末哈尼夫(35岁)。
法庭也谕令,若被告无法缴还罚款,则须以坐牢3个月取代。
控状指出,所有被告于2020年4月19日傍晚6时,在被列为疫区的鹅唛峇都箱甘榜双溪克达斯( Kg Sg Kertas)屋后群聚,抵触抵触2020年传染疾病防范与管制条规(疫区举措)第6(1)条文。
主控官诺莎莎副检察司要求法庭施以相应的刑罚,以示惩戒。
所有被告来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律师马利阿班希望只判罚款,因为他们已经知错。
“他们8人在被捕时,正在上述地点吃东西,他们为自己的行为道歉。”